2006年4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宁夏 住宅工程质量实行分户验收
阎文华

  据新华社 房屋验收一直是令购房者烦恼的事情,由此而引起的住宅面积缩水、建筑质量等问题,也成为近年来房屋消费中投诉的热点。从4月份起,宁夏将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分户验收,以减少“扯皮”事件发生,为购房者解除后顾之忧。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郑德金介绍,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按照《宁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发商在房屋交付时必须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一同交给住户,这种表必须详细记录每套住宅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这样,房屋质量验收更加细致、严格,有利于保障业主的权益。
    分户验收的细化对开发商提供的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作为房屋的直接生产者,施工方也将接受更为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通过分户方式验收房屋质量,将有效提升房屋整体质量,并实现从源头上严格监管住宅产品质量,为业主提供维权依据。